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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校園防疫措施規劃說明(112.8.15)

一、請校內師生持續進行自我健康監測。
(一)要量體溫:每日量溫並填報系統,大於37.5度應立即通報
(二)要勤洗手:隨時進行手部消毒
(三)要戴口罩:如打噴嚏或沾染唾液應立即更換
(四)生病不到校:有發燒等不適症狀,請速就醫,勿上班上課
(五)用餐不交談:有發燒等不適症狀,勿聚餐聚會

二、COVID-19快篩陽性
(一)112年3月20日起輕症免隔離、中重症通報。
(二)112年8月15起「0+n自主健康管理5天」,即自發病日或採檢日起,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至篩檢陰性或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達5天(無需採檢)。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注意事項如下:
1.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,避免非必要外出。
2.外出全程配戴口罩,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之場所。
3.請勿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之活動(如聚餐、聚餐、公眾集會或其他相類似的活動)。
(三)併發症(中重症)者應儘速就醫,進行隔離治療,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後,可入校上課。

三、各館舍門禁回復正常管制方式。

四、各校區校門出入的管制回復正常管制方式。

五、校園餐廳:
(一)依衛福部頒定餐飲業防疫措施及「餐飲業防疫指引」辦理,落實餐飲人員健康管理及顧客用餐管理。
(二)入口處仍提供酒精或洗手設備供用餐顧客消毒使用。

六、場地借用:
    依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規定,室內外集會活動得自主佩戴口罩;室內空間、公共設施適時執行清潔消毒,並保持空氣流通。

七、清華會館及清齋十樓:
(一)會館及清齋線上訂房開放使用。
(二)早餐開放現場用餐。

八、依指揮中心新政策,本校自4月17日起校內衛保組、諮商中心、清華診所,為校園內應配戴口罩之區域。搭乘公車建議佩載口罩。

九、各單位持續辦理校園環境清消及維持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。

十、宿舍部份:
(一)每日訪客以網路登記方式辦理(詳見宿舍會客登記注意事項):
https://sthousing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254-210209.php?Lang=zh-tw)。
(二)公共重點區域每日消毒。
(三)管理服務中心備有單支體溫計供學生借用。
(四)公共洗手台放置肥皂等供清潔。
(五)宿舍清潔與消毒人員應提供完善衛教訓練。
(六)於宿舍內得自主佩戴口罩。
(七)學生身體有發燒(腋溫≥37.5℃)、呼吸道症狀等症狀,應佩戴醫用口罩,並儘速就醫,或連繫衛保組03-574300(週一至五8:00-17:00)及生輔組03-5711814(24小時)進行後續關懷與追蹤。

十一、課程事項
(一) 全校課程以實體授課為原則。
1. 教師、學生上課,教室內採取自主佩戴口罩措施,若授課有教學需求時,授課教師經與學生討論後,「該堂課」得由師生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。此外,教室內應避免飲食並落實手部消毒。
2. 各課程皆以實體考試為原則,原課程大綱內之評量方式若欲調整,應事先讓修課學生知悉並取得共識。若無法實體考試,可考量課程性質採用線上多元評量。http://ctld.nthu.edu.tw/news/index.php?mode=data&id=3450
  3. 學生因COVID-19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(自主健康管理)有請假需求者,依校內請假規定辦理;篩檢陽性中重症者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,向授課老師請「防疫隔離假」,不列入出缺席紀錄,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校評量成績。請學生主動以email向授課教師請假並與授課教師聯繫,商討課程銜接及自主學習等問題。
 (二)教室防疫措施:
   1. 學校各室內空間、公共設施及學生宿舍請適時執行清潔消毒,並保持空氣流通。
   2. 針對清潔與消毒人員提供完善衛教訓練及注意個人自我防護。

 (三) 遠距課程學習訊息:遠距教學相關資訊彙整&遠距教學器材借用


十二、社團活動:
各社團可以辦理實體活動,防疫措施依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。

十三、行政辦公方式與差勤管理:
(一) 各單位應掌握所屬員工健康情形並排定職務代理名冊,盤點核心及可暫緩辦理業務,並區分「急迫性」、「非急迫性但仍需辦理之業務」及「非急迫性得暫緩辦理之業務」等業務性質。(相關盤點表單,請至人事室網頁/防疫專區下載:https://person.site.nthu.edu.tw/p/405-1066-228186,c18254.php?Lang=zh-tw)
(二) 如與確診者有接觸史,或有發燒、呼吸道症狀、嗅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COVID-19症狀或類流感症狀,請儘速就醫或篩檢,不要到辦公室上班。並請同仁以休假、病假及加班補休等方式辦理;或視業務性質、資(通)訊設備狀況及人力配置情形申請居家辦公。
(三) 請假規定:參本校教職員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給假規定
1. 確診者
(1)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:以申請【居家辦公】為原則,最多可連續申請5日(含發病日或採檢日),若無法居家辦公得申請【病假、特休或補休】等假別。
(2) 篩檢陽性中重症者:請「公假」,請檢附醫師診斷證明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請假。
(四) 居家辦公申請方式,請同仁填具「國立清華大學因應疫情實施居家辦公申請表」,並經一級單位主管核定後,送人事室備查。
(申請表網址https://person.site.nthu.edu.tw/p/405-1066-206857,c18254.php?Lang=zh-tw)
(五) 後續辦公方式與差勤管理,將配合教育部等相關指引做滾動式修正。

十四、教職員工生出國: 
請各單位衡酌現階段防疫政策及內部人力運用,並依本校出國請假之相關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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