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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校園防疫措施規劃說明(112.5.19)

一、請校內師生持續進行自我健康監測。
(一)要量體溫:每日量溫並填報系統,大於37.5度應立即通報
(二)要勤洗手:隨時進行手部消毒
(三)要戴口罩:如打噴嚏或沾染唾液應立即更換
(四)生病不到校:有發燒等不適症狀,請速就醫,勿上班上課
(五)用餐不交談:有發燒等不適症狀,勿聚餐聚會

二、快篩陽性112年3月20日起輕症免隔離、中重症通報,相關規定如附件

三、各館舍門禁回復正常管制方式。

四、各校區校門出入的管制回復正常管制方式。

五、校園餐廳:
(一)依衛福部頒定餐飲業防疫措施及「餐飲業防疫指引」辦理,落實餐飲人員健康管理及顧客用餐管理。
(二)入口處仍提供酒精或洗手設備供用餐顧客消毒使用。

六、場地借用:
   實體活動及會議依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、集會活動依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」 規定辦理。室外集會活動得免全程佩戴口罩、室內集會活動得自主佩戴口罩;與會人員手部清潔。

七、清華會館及清齋十樓:
(一)會館及清齋線上訂房開放使用。
(二)早餐開放現場用餐。

八、依指揮中心新政策,本校自4月17日起校內衛保組、諮商中心、清華診所,為校園內應配戴口罩之區域。搭乘公車建議佩載口罩。

九、各單位持續辦理校園環境清消及維持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。

十、宿舍部份:

(一)每日訪客以網路登記方式辦理(詳見宿舍會客登記注意事項):
https://sthousing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254-210209.php?Lang=zh-tw)。
(二)公共重點區域每日消毒。
(三)飲水機、電梯等按鍵加貼保護膜。
(四)每個齋門口要放置酒精、另於管理中心放置自動量溫機,並備有單支體溫計供學生借用。
(五)公共洗手台放置肥皂等供清潔。
(六)宿舍清潔與消毒人員應提供完善衛教訓練以及要求每日健康通報。
(七)於宿舍內得自主佩戴口罩。
(八)學生身體有發燒(腋溫≥37.5℃)、呼吸道症狀等症狀,應佩戴醫用口罩,並儘速就醫,或連繫衛保組03-574300(週一至五8:00-17:00)及生輔組03-5711814(24小時)進行後續關懷與追蹤。

十一、運動場館:
(一)注意事項:
1.學校體育課程在從事運動時得免戴口罩,但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時,仍應戴口罩。
2.從事運動競技比賽時得免戴口罩,預備球員在等候上場者得自主佩帶口罩。
3.室內運動場館得自主佩帶口罩。
4.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疫情警戒狀況,隨時調整防疫措施,並公告於體育室網站(https://nthupeo.site.nthu.edu.tw/)。
5.各場館開放時間請參考 http://nthupeo.site.nthu.edu.tw/p/412-1265-14409.php
(二) 游泳池:
1.室內空間得自主決定戴口罩,惟本身有相關症狀時,仍應戴口罩。
2.如決定戴口罩,請自備夾鏈袋於下水前將口罩放入密封,放置岸邊置物區保存。
3.兒童池及二樓暫不開放。
(三)南大校區場館開放時間請參考 http://nthupeo.site.nthu.edu.tw/p/412-1265-14409.php

十二、圖書館:
(一) 讀者入館使用期間得自主佩戴口罩。
(二)    讀者如因疫情導致借還書權益受到影響,請聯繫圖書館;圖書館將依需求提供到期日展延、預約書取消或逾期停計等各項協助。
(三)    持續進行館舍環境清潔消毒作業,並提供酒精消毒器供讀者使用。
(四)    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疫情警戒狀況,隨時調整防疫措施,並公告於圖書館防疫專頁(https://www.lib.nthu.edu.tw/news/2019nCov.html

十三、111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防疫事項
(一) 全校課程以實體授課為原則。(因疫情瞬息萬變,本校之課程防疫規範依教育部防疫指引做滾動式調整),說明如下:
1.    教師、學生上課,教室內採取自主佩戴口罩措施,若授課有相關需求時,授課教師經與學生討論後,「該堂課」得由師生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。此外,教室內應避免飲食並落實手部消毒。
2.    各課程皆以實體考試為原則,原課程大綱內之評量方式若欲調整,應事先讓修課學生知悉並取得共識。若無法實體考試,可考量課程性質採用線上多元評量。http://ctld.nthu.edu.tw/news/index.php?mode=data&id=3450
3.    體育課程:
  學生使用之設備器材,應避免共用;如有輪替、使用設備或器材之需要,輪替前應澈底清潔消毒。
4.    實作與實驗課程應採固定分組,輪替使用設備、器材時須落實消毒。
5.    表演藝術課:
以使用個人器材(樂器、戲服、表演服裝等)為原則,吹奏類應使用專屬樂器(吹嘴等),不得共用;戲劇類使用之麥克風以專人專用為原則。
  6. 學生因COVID-19自主健康管理(輕症、無症狀者)或隔離治療(重症)請病假、防疫假者,請學生主動以email向授課教師請假並與授課教師聯繫,商討課程銜接及自主學習等問題。請授課教師提供遠距教學--同步或非同步(經授課教師同意下,由助教於課程後一週內,上傳拍攝的影音檔至學校的數位學習平臺,設限供修課同學自行上網觀看),或指派助教後續補課及課輔。請假期間不列入缺席扣分紀錄,無法全程參與課程或各項評量者,授課教師得依科目性質,調整成績評定方式,以補考或其他補救措施處理成績,補考成績並按實際成績計算。
 (二)教室防疫措施:
  1.教室通風:室內使用冷氣或中央空調時加強通風。
  2.教室消毒:校內相關空調設備請於開學前完成清潔消毒工作,學期期間視使用狀況,與中央空調系統的進風口與出風口、冷氣主機濾網、吊扇及其他風扇定期清洗及消毒。
  3.室內無空調之通風原則,教室可增設抽風扇(壁扇)與立扇,並適當擺放。
 (三) 遠距課程學習訊息:遠距教學相關資訊彙整&遠距教學器材借用


十四、社團活動:
各社團可以辦理實體活動,防疫措施依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。

十五、行政辦公方式與差勤管理:
(一)    各單位應掌握所屬員工健康情形並排定職務代理名冊,盤點核心及可暫緩辦理業務,並區分「急迫性」、「非急迫性但仍需辦理之業務」及「非急迫性得暫緩辦理之業務」等業務性質。(相關盤點表單,請至人事室網頁/防疫專區下載:https://person.site.nthu.edu.tw/p/405-1066-228186,c18254.php?Lang=zh-tw)
(二)    如與確診者有接觸史,或有發燒、呼吸道症狀、嗅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COVID-19症狀或類流感症狀,請儘速就醫或篩檢,不要到辦公室上班。並請同仁以休假、病假及加班補休等方式辦理;或視業務性質、資(通)訊設備狀況及人力配置情形申請居家辦公。
(三)    請假規定:參本校教職員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給假規定
1.    確診者:
(1)    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:以申請居家辦公為原則,若無法居家辦公得申請【防疫病假】(不扣薪)最多可申請6日,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考績(核)等次考量。第7日如仍有症狀,得申請居家辦公至第10日,亦可請特休、加班補休等假別。
(2)    篩檢陽性中重症者:請「公假」,請檢附醫師診斷證明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請假。
(四)    居家辦公申請方式,請同仁填具「國立清華大學因應疫情實施居家辦公申請表」,並經一級單位主管核定後,送人事室備查。
(申請表網址 https://person.site.nthu.edu.tw/p/405-1066-206857,c18254.php?Lang=zh-tw)
(五)    如有照顧子女需求,仍可申請防疫照顧假(不支薪)。
(六)    後續辦公方式與差勤管理,將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指引做滾動式修正。

十六、教職員工生出國: 
(一)    請參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全球疫情及邊境防疫建議,並依學校出國請假之相關規定辦理,出國人員返國後務必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,並於自主防疫期間配合相關防疫指引所訂規範。
(二)    同仁如有非因公出國之需求(如:旅遊、探親等),仍請各單位衡酌現階段防疫政策及內部人力運用,並依學校請假規定辦理。另在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前,各類人員平日及假日出國,仍應明確填報或使單位知悉所前往國家、地區(含轉機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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