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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校園防疫措施規劃說明(111.12.2)

一、請校內師生持續進行自我健康監測。
(一)要量體溫:每日量溫並填報系統,大於37.5度應立即通報
(二)要勤洗手:隨時進行手部消毒
(三)要戴口罩:如打噴嚏或沾染唾液應立即更換
(四)生病不到校:有發燒不適症狀,請速就醫,勿上班上課
(五)用餐不交談:室內用餐完畢或離座要戴口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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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快篩陽性者、確診者、密切接觸者、接觸者、境外入境者,教職員工生應行措施、課程及學生請假、住宿及清消、教職員差勤管理等相關規定如附件

三、各館舍門禁回復正常管制方式。

四、各校區校門出入的管制回復正常管制方式。

五、校園餐廳:
(一)依衛福部頒定餐飲業防疫措施及「餐飲業防疫指引」辦理,落實餐飲人員健康管理及顧客用餐管理。
(二)開放內用,但仍以外帶為原則。(可多利用線上點餐系統:http://ddfm.site.nthu.edu.tw/p/405-1494-204334,c82.php?Lang=zh-tw)。
(三)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之顧客,禁止進入,除飲食外,應佩戴口罩。
(四)入口處噴酒精、提供乾洗手液或洗手設備。
(五)用餐時可暫時脫下口罩,用餐完畢後應立即佩戴口罩。

六、場地借用-實體活動及會議依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。室外集會活動取消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,室內集會活動應全程佩戴口罩;與會人員手部清潔。(配合成功湖清汙工程,戶外烤肉區停止借用至完工日止)

七、清華會館及清齋十樓:
(一)會館及清齋線上訂房開放使用。
(二)早餐開放現場用餐。

八、搭乘公車需依規定佩載口罩。

九、各單位持續辦理校園環境清消及維持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。

十、館舍出入口消毒酒精補充及館舍生活污水貯槽(化糞池)投擲氯碇等可至環安中心登記領取。

十一、宿舍部份:
(一)每日訪客以網路登記方式辦理(詳見宿舍會客登記注意事項):
https://sthousing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254-210209.php?Lang=zh-tw)。
(二)公共重點區域每日消毒。
(三)飲水機、電梯等按鍵加貼保護膜。
(四)每個齋門口要放置酒精、另於管理中心放置自動量溫機,並備有單支體溫計供學生借用。
(五)公共洗手台放置肥皂等供清潔。
(六)宿舍清潔與消毒人員應提供完善衛教訓練以及要求每日健康通報。
(七)各齋公告區都要張貼或於電子公告區公告下列事項:
於宿舍內公共區域請配戴口罩。
•勤洗手。
(八)學生身體有發燒(腋溫≥37.5℃)、呼吸道症狀等症狀,應立即就醫,返家休養,並通報衛保組03-574300(週一至五8:00-17:00)及生輔組03-5711814(24小時)進行後續關懷與追蹤。

十二、運動場館:
(一)注意事項:
1.學校體育課程在從事運動時得免戴口罩,但應隨身攜帶口罩或準備口罩,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,仍應戴口罩。
2.從事運動競技比賽時得免戴口罩,但預備球員在等候上場者仍需戴口罩。
3.室內運動場館應全程佩戴口罩,保持社交距離(室內1.5公尺,室外1公尺)。
4.請確實遵守防疫相關措施,體育室將不定期巡查,若無法遵守,將關閉相關場地或即請其離場。防疫期間,共體時艱,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
5.各場館開放時間請參考 http://nthupeo.site.nthu.edu.tw/p/412-1265-14409.php
(二) 游泳池:
1.全程須佩戴口罩,於游泳時除外,上岸後立即戴上口罩並儘速離場。
2.確實保持社交距離1.5公尺。
3.請自備夾鏈袋於下水前將口罩放入密封,放置岸邊置物區保存。
4.兒童池及二樓暫不開放。
(三)南大校區場館開放時間請參考 http://nthupeo.site.nthu.edu.tw/p/412-1265-14409.php

十三、圖書館:
(一) 入館請全程佩戴口罩。
(二) 利用指導課程將依防疫指引適時調整為線上課程。
(三) 讀者如因疫情導致借還書權益受到影響,請聯繫圖書館;圖書館將依需求提供到期日展延、預約書取消或逾期停計等各項協助。
(四) 持續進行館舍環境與設備清潔消毒作業。
(五)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疫情警戒狀況,隨時調整防疫措施,並公告於圖書館防疫專頁(https://www.lib.nthu.edu.tw/news/2019nCov.html

十四、111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防疫事項
(一)全校課程以實體授課為原則。(因疫情瞬息萬變,本校之課程防疫規範依教育部防疫指引做滾動式調整),說明如下:
1. 授課教師進行授課時,得免佩戴口罩,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,仍應戴口罩。學生上課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且落實手部消毒、教室內避免飲食及近距離交談。
2. 各課程皆以實體考試為原則,原課程大綱內之評量方式若欲調整,應事先讓修課學生知悉並取得共識。若無法實體考試,可考量課程性質採用線上多元評量。http://ctld.nthu.edu.tw/news/index.php?mode=data&id=3450
3. 體育課程:
學生使用之設備器材,應避免共用;如有輪替、使用設備或器材之需要,輪替前應澈底清潔消毒。
4. 實作與實驗課程應採固定分組,輪替使用設備、器材時須落實消毒。
5. 表演藝術課:
以使用個人器材(樂器、戲服、表演服裝等)為原則,吹奏類應使用專屬樂器(吹嘴等),不得共用;戲劇類使用之麥克風以專人專用為原則。
(二)本校防疫彈性修業機制(http://academic.site.nthu.edu.tw/)已公告於學校防疫專區及教務處網頁,擇要提醒:
1. 開學日後依政府規定須隔離、檢疫、自主健康管理,並登錄於「國立清華大學衛保組校園傳染病防治調查」者,適用以下方案:
(1) 修課方式:課務組依「國立清華大學衛保組校園傳染病防治調查」名單,據以將名單上學生修課情形於點名單上註記「防疫假、自主健康管理、自主防疫」,請授課教師提供遠距教學--同步或非同步(經授課教師同意下,由助教於課程後一週內,上傳拍攝的影音檔至學校的數位學習平臺,設限供修課同學自行上網觀看),或指派助教後續補課及課輔,亦請學生主動與授課教師聯繫,商討課程銜接及自主學習等問題。
(2) 學生請假:請學生以email向授課教師請防疫假(確診、居家隔離、自主防疫),並由課務組依學生之修課情形於點名單上註記,各授課教師不列入缺席扣分紀錄。
(3) 考試成績:各系所因學生防疫假無法全程參與課程或各項評量者,授課教師得依科目性質,調整成績評定方式,以補考或其他補救措施處理成績,補考成績並按實際成績計算。
2. 提醒修課名單、點名單中防疫假等註記因涉個資,僅供教師參考請勿外流。
(三)教室防疫措施:
1. 教室通風:教室使用冷氣或中央空調時,教室門可關閉且應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(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);室內無空調時,教室可增設抽風扇(壁扇)與立扇並適當擺放。
2. 教室消毒:請各開課單位∕場管單位針對師生經常接觸的物品(如門把、桌面、電燈開關等)進行清潔消毒,每日至少一次。
3. 各場館、研討室及教室由權責單位每天以稀釋漂白水消毒(瓶身請標示內含物,需做管理),並準備酒精供師生換堂時消毒使用。
(四) 遠距課程學習訊息:遠距教學相關資訊彙整&遠距教學器材借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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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、社團活動:
在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防疫原則下,可以辦理實體活動。詳細內容請參閱課外組網頁公告:http://dsa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266-173496,r6887.php?Lang=zh-tw

十六、行政辦公方式與差勤管理:
(一)各單位應掌握所屬員工健康情形並排定職務代理名冊,盤點核心及可暫緩辦理業務,並區分「急迫性」、「非急迫性但仍需辦理之業務」及「非急迫性得暫緩辦理之業務」等業務性質。(相關盤點表單,請至人事室網頁/防疫專區下載:https://person.site.nthu.edu.tw/p/405-1066-228186,c18254.php?Lang=zh-tw)
(二)如與確診者有接觸史,或有發燒、呼吸道症狀、嗅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COVID-19症狀或類流感症狀,請儘速就醫或篩檢,不要到辦公室上班。並請同仁以休假、病假及加班補休等方式辦理;或視業務性質、資(通)訊設備狀況及人力配置情形申請居家辦公。
(三)若同一單位或同一辦公空間有1人確診,應依疫調實際狀況就下列方式辦理:參本校教職員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給假規定
1. 確診者:
(1) 居家照護期間請公假。(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期間申請公假)
(2)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:有症狀者不到校辦公,得申請居家辦公,亦可請特休、加班補休等假別。
2. 密切接觸者:確診者有症狀往前推兩天之同住家屬
(1) 自主防疫期間:如無症狀且持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,可到校辦公。如有症狀不到校辦公,得申請居家辦公,亦可請特休、加班補休等假別。
(2) 12歲以下子女確診需照護:需照護12歲以下確診子女,得申請居家辦公,亦可請特休、加班補休、防疫照顧假(不支薪)等假別。(自11月7日取消居家隔離規定,現已無防疫隔離假適用。)
3. 接觸者:確診者有症狀往前推兩天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者
(1) 快篩1次陰性且無症狀即可正常上班,仍需自我健康監測。
(2) 如有發燒、嗅/味覺異常、腹瀉或呼吸道症狀,應自主請假(可請病假、特休、加班補休等假別)。
4. 境外入境者:由境外返台之教職員
(1) 自主防疫期間:如無症狀且持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,可到校辦公。如有症狀不到校辦公,得申請居家辦公,亦可請特休、加班補休等假別。
(四)居家辦公申請方式,請同仁填具「國立清華大學因應疫情實施居家辦公申請表」,並經一級單位主管核定後,送人事室備查。
(申請表網址 https://person.site.nthu.edu.tw/p/405-1066-206857,c18254.php?Lang=zh-tw)
(五)如有照顧子女需求,仍可申請防疫照顧假(不支薪)。
(六)後續辦公方式與差勤管理,將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指引做滾動式修正。

十七、教職員工生出國: 
(一)請參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全球疫情及邊境防疫建議,並依學校出國請假之相關規定辦理,出國人員返國後務必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,並於自主防疫期間配合相關防疫指引所訂規範。
(二)同仁如有非因公出國之需求(如:旅遊、探親等),仍請各單位衡酌現階段防疫政策及內部人力運用,並依學校請假規定辦理。另在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前,各類人員平日及假日出國,仍應明確填報或使單位知悉所前往國家、地區(含轉機)。
(三)全校學生出境,請一律至校務資訊系統填報出國申報單,並經導師或指導教授及系所主任核章後,由各系所存查,並副知輔導單位(本國生-生輔組;境外生-全球招生與服務組)及衛保組。相關說明請詳:https://oga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524-196444,r8944.php?Lang=zh-tw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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