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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校園防疫措施規劃說明(111.5.6)

一、請校內師生持續進行自我健康監測。
(一)要量體溫:每日量溫並填報系統,大於37.5度應立即通報
(二)要勤洗手:隨時進行手部消毒
(三)要戴口罩:如打噴嚏或沾染唾液應立即更換
(四)生病不到校:有發燒不適症狀,請速就醫,勿上班上課
(五)用餐不交談:保持室內1.5公尺、室外1公尺的距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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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凡被告知確診、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、自主健康管理、自主防疫者不入校園通報衛保組03-5743000 (平日)或生輔組03-5711814 (24小時),並需至「國立清華大學衛保組校園傳染病防治調查」通報:
https://health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001-173242,r7426.php?Lang=zh-tw
三、請確診者配合校內疫調程序,獲知確診時請留在原地勿移動,立即通報衛保組03-5743000 (平日)或生輔組03-5711814 (24小時)。為加速疫調作業,請於8小時內填寫完成疫調單(如附件檔案下載),並通知你的密切接觸者可以開始執行居家隔離,並返家居家照護。【附件檔案於Q1-3、A1-3下載https://2019-ncov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499-228263,r8258.php?Lang=zh-tw
四、各館舍門禁回復正常管制方式,可運用校園電子打卡系統(校內QR-Code)
五、各校區校門出入的管制(自110年9月10日起):開放一般民眾入校為每日早上七點到下午十一點,入校需體溫量測(包含訪客、送貨員、貨車、汽車訪客等),人員進入校園需全程佩戴口罩。
(一)校本部:
1.北大門、西門及南門:非校內人員需量測體溫。
2.東門及學人宿舍:07:00~23:00非校內人員需量測體溫。
3.立體停車場及舊南門機車停車場出入口:07:00~23:00非校內人員需量測體溫。
(二)南大校區:
1.正大門開放:由大門保全進行非校內人員體溫量測作業。
2.綜合教學大樓及推廣教育大樓:07:00~23:00非校內人員需量測體溫。
六、校園餐廳:
(一)依衛福部頒定餐飲業防疫措施及「餐飲業防疫指引」辦理,落實餐飲人員健康管理及顧客用餐管理。
(二)以外帶為原則。(可多利用線上點餐系統:http://ddfm.site.nthu.edu.tw/p/405-1494-204334,c82.php?Lang=zh-tw)。
(三)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之顧客,禁止進入,除飲食外,應佩戴口罩。
(四)入口處掃描校園電子打卡系統(校內QR-Code),量體溫,噴酒精、提供乾洗手液或洗手設備。
(五)用餐時可暫時脫下口罩,用餐完畢後應立即佩戴口罩,為加強防疫用餐區並設置隔板。
七、場地借用-實體活動及會議依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。
(一)請鼓勵符合接種年齡之活動參與者及工作人員完成COVID-19疫苗追加劑(第三劑)接種,並下載「臺灣社交距離」APP;集會活動應掃描校內QR-Code系統、體溫量測、全程佩戴口罩及手部清潔消毒。(戶外烤肉區暫不開放借用)
(二)活動過程中避免飲食,如有飲食需求,應規劃用餐區並落實清消,並於活動前執行風險評估;相關餐飲事項請依照衛生福利部「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」辦理。
八、清華會館及清齋十樓:
(一)會館及清齋的線上訂房開放使用。
(二)早餐開放現場用餐。
九、搭乘公車仍需依規定佩載口罩,並配合校園電子打卡系統(校內QR-Code)掃描。
十、各館舍實驗場所配合校園自主健康監測設施,於館舍及實驗場所出入口進行人員管制並採校園電子打卡系統(校內QR-Code)掃描登記。請老師們妥善規劃實驗室人員管理。
十一、各單位持續辦理校園環境清消及維持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。
十二、館舍出入口消毒酒精補充及館舍生活污水貯槽(化糞池)投擲氯碇等可至環安中心登記領取。
十三、宿舍部份:
(一)每日訪客以網路登記方式辦理(詳見宿舍會客登記注意事項):
https://sthousing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254-210209.php?Lang=zh-tw)。
(二)公共重點區域每日消毒。
(三)飲水機、燈等的按鍵或開關要加保護膜。
(四)每個齋門口要放置酒精、另於管理中心放置自動量溫機,並備有單支體溫計供學生借用。
(五)公共洗手台放置肥皂等供清潔。
(六)宿舍清潔與消毒人員應提供完善衛教訓練以及要求每日健康通報。
(七)各齋公告區都要張貼或於電子公告區公告下列事項:
•離開寢室務必配帶口罩。
•勤洗手。
(八)學生身體有發燒(腋溫≥37.5℃)、呼吸道症狀等症狀,應立即就醫,返家休養,並通報衛保組03-574300(週一至五8:00-17:00)及生輔組03-5711814(24小時)進行後續關懷與追蹤。如境外生就醫後將安排安心宿舍,待康復後返回原寢室。
十四、運動場館:
(一)注意事項:
1.學校體育課程在從事運動時得免戴口罩,但應隨身攜帶口罩或準備口罩,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,仍應戴口罩。
2.從事運動競技比賽時得免戴口罩,但預備球員在等候上場者仍需要戴口罩。
3.進出室內外運動場館應全程佩戴口罩,保持社交距離(室內1.5公尺,室外1公尺),配合掃描校園電子打卡系統(校內QR-Code),室內場館採單一出入口、體溫測量。
4.進入健身房應提供至少接種3劑疫苗證明(小黃卡/數位疫苗證明/貼有施打疫苗之健保卡),其餘尚未完成接種3劑人員進入健身房的規定,說明如下:
(1)接種2劑疫苗未滿12週,可進入健身房活動。
(2)如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國內所有EUA COVID-19疫苗、應出示3日內快篩陰性證明,可進入健身房活動,但運動時應全程戴口罩。

5.請確實遵守防疫相關措施,體育室將不定期巡查,若無法遵守,將關閉相關場地或即請其離場。防疫期間,共體時艱,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
6.各場館開放時間請參考
http://nthupeo.site.nthu.edu.tw/p/412-1265-14409.php
(二) 游泳池:
1.全程須佩戴口罩,於游泳時除外,上岸後立即戴上口罩並儘速離場。
2.確實保持社交距離1.5公尺。
3.採單一出入口、掃描校園電子打卡系統(校內QR-Code)、體溫測量。
4.請自備夾鏈袋於下水前將口罩放入密封,放置岸邊置物區保存。
5.兒童池及二樓暫不開放。
(三)南大校區場館開放時間請參考
http://nthupeo.site.nthu.edu.tw/p/412-1265-14409.php
十五、圖書館:
(一)開放持有效借書證讀者入館,總圖書館與南大分館開放校外人士換證入館。
(二)人社分館因應院館防疫管制措施,暫停校外人士換證入館。校外人士如為需入館使用人社分館館藏者,可洽詢人社分館。聯絡方式 03-5742814 或 hslib@my.nthu.edu.tw
(三)讀者入館須配合量溫,館內活動須全程佩戴口罩並保持社交距離(室內1.5公尺)。
(四)申請參觀導覽之參訪者,入館須配合掃描校園電子打卡系統(校內QR-Code)、量溫並全程佩戴口罩。
(五)利用指導課程將依防疫指引適時調整為線上課程。
(六)對於借還書權益因疫情受到影響之讀者,可聯繫通知圖書館,將依需求提供到期日展延、預約書取消或逾期停計等各項協助。
(七)持續進行館舍環境與設備清潔消毒作業。
(八)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疫情警戒狀況,隨時調整防疫措施,並公告於圖書館防疫專頁(https://www.lib.nthu.edu.tw/news/2019nCov.html
十六、110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防疫事項(111年5月6日更新): 
(一)全校課程在實體授課之外,教師得視疫情與課程性質採遠距教學,說明如下:(因疫情瞬息萬變,本校之課程防疫規範依教育部防疫指引做滾動式調整)
1.若採遠距教學請掌握學生到課狀況、學習情形,並檢核教學成效
2.若維持實體上課,同一堂課採固定座位、拍照紀錄學生位置以便日後疫調參考。學生上課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且落實手部消毒、教室內避免飲食及近距離交談。授課教師進行授課時,強烈建議佩戴口罩,倘有特殊教學需求者,得以透明口罩代替。
3.各課程皆以實體考試為原則,原課程大綱內之評量方式若欲調整,應事先讓修課學生知悉並取得共識。若無法實體考試,可考量課程性質採用線上多元評量
http://ctld.nthu.edu.tw/news/index.php?mode=data&id=3450
4.體育課程:
(1)應全程佩戴口罩,但從事運動時,如師生無呼吸道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,得不佩戴口罩。(不特定對象指校內學生與學校工作人員等以外之人員)
(2)師生應隨身攜帶口罩,於課程期間無運動行為或運動結束後,仍需佩戴口罩。
(3)學生使用之設備器材,應避免共用;如有輪替、使用設備或器材之需要,輪替前應澈底清潔消毒。
5.實作與實驗課程應採固定分組,輪替使用設備、器材時須落實消毒。
6.表演藝術課:
(1)除歌唱、舞蹈或吹奏類樂器類課程外,其他項目學生均需全程佩戴口罩,並請酌以調整練習時間,避免因長時間佩戴口罩造成不適(註:如有心血管疾病或呼吸道過敏體質者,應避免參加)。
(2)考量歌唱、舞蹈或吹奏類因排練需要而無法全程佩戴口罩,得於演唱、跳舞或演奏時暫時脫下口罩,但應隨身攜帶口罩,如本身有呼吸道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,仍應戴口罩。
(3)以使用個人器材(樂器、戲服、表演服裝等)為原則,吹奏類應使用專屬樂器(吹嘴等),不得共用;戲劇類使用之麥克風以專人專用為原則。
7.進入教室請掃描校園電子打卡系統(校內QR-Code)。
(二)本校防疫彈性修業機制(http://academic.site.nthu.edu.tw/)已公告於學校防疫專區及教務處網頁,擇要提醒:
1.開學日後依政府規定須隔離、檢疫、自主健康管理,並登錄於「國立清華大學衛保組校園傳染病防治調查」者,適用以下方案:
(1)修課方式:課務組依「國立清華大學衛保組校園傳染病防治調查」名單,據以將名單上學生修課情形於點名單上註記「防疫假、自主健康管理」,請授課教師提供遠距教學--同步或非同步(經授課教師同意下,由助教於課程後一週內,上傳拍攝的影音檔至學校的數位學習平臺,設限供修課同學自行上網觀看),或指派助教後續補課及課輔,亦請學生主動與授課教師聯繫,商討課程銜接及自主學習等問題。
(2)學生請假:請學生以email向授課教師請防疫假,並由課務組依學生之修課情形於點名單上註記,通知各授課教師防疫假不列入缺席扣分紀錄。
(3)考試成績:各系所因學生防疫假無法全程參與課程或各項評量者,授課教師得依科目性質,調整成績評定方式,以補考或其他補救措施處理成績,補考成績並按實際成績計算。
2.提醒修課名單、點名單中防疫假等註記因涉個資,僅供教師參考請勿外流
(三)教育部111.4.13修正發布「校園因應COVID-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」:「疫情調查期間,確診個案授課/修課之班級;以及確診個案參與社團、搭乘交通車、同住宿舍、餐廳用餐等活動足跡之接觸人員,實施暫停實體課程1至3天,人員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,學校並應進行環境清潔消毒。」。依衛保組通知之確診個案接觸者,將個別電子郵件通知接觸者暫停實體課程3天、進行自我健康監測,請配合遵守通知信內容。
(四)教室防疫措施:
1.教室通風:教室使用冷氣或中央空調時,教室門可關閉且應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(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);室內無空調時,教室可增設抽風扇(壁扇)與立扇並適當擺放。
2.教室消毒:請各開課單位∕場管單位針對師生經常接觸的物品(如門把、桌面、電燈開關等)進行清潔消毒,每日至少一次。
3.請各場館單位檢查是否每間教室皆有張貼足夠張數(依教室容量考量)之場所QR Code。
4.各場館、研討室及教室由權責單位每天以稀釋漂白水消毒(瓶身請標示內含物,需做管理),並準備酒精供師生換堂時消毒使用。
(五)本校遠距課程學習訊息:遠距教學相關資訊彙整&遠距教學器材借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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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、社團活動:
在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防疫原則下,可以辦理實體活動。詳細內容請參閱課外組網頁公告:http://dsa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266-173496,r6887.php?Lang=zh-tw
十八、行政辦公方式與差勤管理:
(一)各單位應掌握所屬員工健康情形並排定職務代理名冊,盤點核心及可暫緩辦理業務,並區分「急迫性」、「非急迫性但仍需辦理之業務」及「非急迫性得暫緩辦理之業務」等業務性質。(相關盤點表單,請至人事室網頁/防疫專區下載:https://person.site.nthu.edu.tw/p/405-1066-228186,c18254.php?Lang=zh-tw)
(二)如與確診者有接觸史,或有發燒、呼吸道症狀、嗅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COVID-19症狀或類流感症狀,請儘速就醫或篩檢,不要到辦公室上班。並請同仁以休假、病假及加班補休等方式辦理;或視業務性質、資(通)訊設備狀況及人力配置情形申請居家辦公。
(三)若同一單位或同一辦公空間有1人確診,應依疫調實際狀況就下列方式辦理:參本校教職員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給假規定
1.強制隔離、採檢(確診者):請公假。
2.居家隔離(3+4的前3日):請防疫隔離假。
3.自主防疫(3+4的後4日) :不到校辦公,得申請居家辦公,亦可請特休、加班補休等假別。
4.自主健康管理:不到校辦公,教師請病假/職員得申請居家辦公,亦可請特休、加班補休等假別。
5.自我健康監測:3日內,以不到校辦公為原則,該期間同仁得申請居家辦公,亦可請特休、加班補休等假別。3日後如有發燒、嗅/味覺異常、腹瀉或呼吸道症狀,應自主請假或申請延長居家辦公。惟如同仁無前述症狀時,應返校上班。

(四)居家辦公申請方式,請同仁填具「國立清華大學因應疫情實施居家辦公申請表」,並經一級單位主管核定後,送人事室備查。
(申請表網址https://person.site.nthu.edu.tw/p/405-1066-206857,c18254.php?Lang=zh-tw)
(五)如有照顧子女需求,仍可申請防疫照顧假(不支薪)。
(六)後續辦公方式與差勤管理,將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指引做滾動式修正。
十九、教職員工生出國:本校教職員工生出國案件應先採取替代措施,於疫情控制過後再行前往;倘有必要性、急迫性時,請各單位主管應審慎評估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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